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第七批青年教师和干部进行校内交流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选派青年教师和干部进行校内交流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党组字〔2007〕27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启动第七批交流挂职和第六批交流挂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选定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向组织部提出挂职需求信息,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交流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于
二、挂职人选推荐
(一)条件
1.机关科级干部或硕士以上学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工作人员;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青教师;
3.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4.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范围和名额
机关党委推荐10名左右,其它院级党组织各推荐1~2名。
(三)人选推荐
挂职人选推荐本着个人愿意和组织培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人选需经过院级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干部人选推荐表》(附件2),于
三、交流挂职人选和岗位的确定
组织部负责对岗位和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2013-2014年挂职岗位和人选。挂职岗位和人选确定后,组织部、挂职人员派出单位和挂职岗位单位协同落实相关工作。
四、挂职时间
校内交流挂职时间为一年,即2013年9月~2014年8月。
五、挂职人员考核
挂职结束时,挂职单位要对挂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工作考核和鉴定主要围绕该同志的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处(部)务会讨论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满考核表》(附件3)。挂职人员要对挂职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总结主要围绕挂职期工作落实情况、挂职体会等进行,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工作总结》(附件4)。挂职人员考核相关表格请于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干部挂职工作作为青年教师、年轻干部培养的主要举措之一,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和年轻干部参加挂职锻炼,从学院、单位和学校发展的长远考虑,认真作好动员和选拔推荐工作。
(二)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挂职岗位的工作上,可安排适当时间处理原岗位的相关工作或教学任务;挂职人员派出单位要为交流挂职人员作好工作安排,保证他们安心挂职岗位工作;挂职人员接收单位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明确任务分工和指导责任人,安排好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平台,帮助他们锻炼成长;党委组织部将与挂职人员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挂职人员的跟踪考核。
(三)挂职期满,挂职人员要对挂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各挂职单位要对挂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挂职人员,并与挂职派出单位协调落实好挂职人员回单位工作的相关事宜。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挂职人员挂职期间履职情况、挂职单位考核意见等,按照相关程序,择优遴选挂职人员作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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