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请新闻系有兴趣的老师将个人信息以短信形式于9月1日上午10:30前发到学院周焱信箱zhouyan@nuaa.edu.cn
文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
建设工程首批重点教材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苏教办高函〔2010〕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5号)要求,为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首批5种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法理学》、《文学理论》、《新闻学概论》和《史学概论》,教材信息详见附件一)任课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工程教材在我省高校的推广使用,我厅决定举办首批重点教材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本专科院校(含部委属高校)中已使用或即将使用工程重点教材并承担相关授课任务的骨干任课教师,每校每种教材1位教师。
二、培训内容
介绍工程重点教材的指导思想、总体框架、重点内容,以及教学中需要把握的重点和难点。
三、培训时间
第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史学概论》,9月1日-9月2日,8月31日下午报到;
第二批:《法理学》、《文学理论》和《新闻学概论》:9月3日-9月4日,9月2日下午报到;
四、培训地点
海军指挥学院培训中心(南京市半山园21号,可从南京火车站乘59路、36路至中山门站下;或从中央门长途汽车站乘10路至花木公司站换乘59路、36路至中山门站下)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我厅承担。培训教师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负责(南京高校教师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培训工作要求
1.开展工程重点教材教师培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发挥工程重点教材作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选派本校已使用或即将使用工程重点教材并承担相关授课任务的骨干任课教师参加培训。
2.对参加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骨干教师,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培训合格证书》。所在高校应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工程首批重点教材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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